长大、成熟了,对异性有了“性趣”,
理当是爱慕之、从而亲近之;
亲近之、从而得到之,何以要骚扰之、
从而惊吓之;惊吓之、从而失去之呢?
所有的男人,都有对女性施以“性骚扰”的“前科”。
少年时代,故意去拉女生的头发、碰她的身体;青少年时代,躲在楼梯下“偷窥”下楼的女生;青年时代,在马路旁对走过的女生吹口哨、尖声怪叫……等到“长大”“成熟”以后,就更堂而皇之,公然在办公室、公共场所乃至社交场合“骚”而“扰”之了。
既然长大、成熟了,对异性有了“性趣”,理当是爱慕之、从而亲近之;亲近之、从而得到之,何以要骚扰之、从而惊吓之;惊吓之、从而失去之呢?男人虽然笨,这点脑筋应该还有,仔细考究一番,原来他们只对“得不到”的才骚扰。
既然得不到,反正“没戏唱”,口头上占占便宜、心理上做做阿Q式的满足也好,有时故意在言词上表示与某女士的“暧昧”,说不定还会被人信以为真、认为自己很“罩”哩!如果能引起女士的娇嗔、甚至轻扬粉拳,那岂不是更大的满足吗?——当然,这都是只有“性趣”而没有什么“能力”的无聊男人爱做的事。
至于说女人骚扰男人,那才是天大的笑话!女人聪明得多,她们知道对于想得到的东西应该“挑逗”、“引诱”!





